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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第一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主审法官这样说!

浙江天平 2022-09-13

编者按:

2021年,适逢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诞辰,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全国各级法院在这一年用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奋力谱写中国法治进程的新篇章。


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并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该评选活动首部特别节目。


在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推出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主审法官说栏目中,邀请到入选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主审法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韩圣超进行评说。


一起来看主审法官说👇



主审法官这样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韩圣超法官:本案是“人脸识别”技术首次以诉讼形式进入大众视野,审判过程中我们力求衡平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产业发展需求,细致论证,审慎探索,希望以本案的“尺寸之功”为类案审判提供新方向、新思路,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贡献“杭州智慧”。


案件回顾



2019年4月,杭州市民郭兵花费1360元,购买了一张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的双人卡,并确定以指纹识别方式入园游览。同年10月,园方将指纹识别升级为“刷脸”入园,并要求用户录入人脸信息,否则将无法入园。“刷脸”认证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对着手机点点头、眨眨眼的事儿,但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隐私,野生动物世界无权采集,不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园方则认为,从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是为了提高效率。双方协商无果,郭兵一纸诉状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


2020年11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当事人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1038元,驳回了郭兵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判决结果,郭兵与野生动物世界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这起因为“刷脸”而“刷”出的诉讼,成为我国“数字经济背景下人脸识别纠纷第一案”,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2021年4月9日,备受关注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二审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判定,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以及指纹识别信息;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专家案评团这样认为:


“人脸识别”第一案

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

向个人信息滥用说“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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